緩
“緩”的笔顺
“緩”字基本解释
● 緩 huǎn ㄏㄨㄢˇ 英语 slow, leisurely; to postpone, delay 德语 faul, tr?ge ,verschieben, aufschieben 法语 retarder,se rétablir,modérer,lent,doux
“緩”字详细解释
詳細字義 ◎ 緩 緩 huǎn 形 (1) (形聲。从糸( mì),爰( yuán)聲。本義:寬鬆;寬大) (2) 同本義 [relaxed;be not tense]。 如:緩帶(放寬衣帶。從容自在的樣子);緩服(寬鬆的服裝。對戎裝而言);緩帶輕裘(寬鬆的衣帶,輕暖的皮衣。形容從容儒雅的風度) (3) 慢;不急迫。與「急」相對 [slow] 緩,舒也。——《廣韻》 夫人於事己者過急,於事人者過緩。——《戰國策·衛策》 民事不可緩也。——《孟子·滕文公上》 又如:緩緩(緩慢的樣子。同徐徐);緩步代車(慢步行走以代替乘車。同安步當車);緩轡而行(信馬由繮地慢走) (4) 柔軟 [soft]。 如:緩土(柔軟而鬆散的土壤);緩歌慢舞(悠柔美妙的歌聲和舞步) (5) 不陡[峭] [gentle]。 如:緩坡 (6) 軟弱;柔弱 [weak]。 如:緩箭(去勢微弱之箭);緩聲(柔緩的音樂和歌聲) 詞性變化 ◎ 緩 緩 huǎn 動 (1) 延期,延遲 [delay;postpone] 今夫緩於事己者,安能急於事人?——《戰國策·衛策》 君子以議獄緩死。——《易·中孚》 又如:緩死(寬緩減免死刑;延長壽命);緩召(軍事用語。應受動員召集或臨時召集的後備軍人以及國民兵,因故延緩徵召的,稱爲緩召);緩決(法律名詞,對已宣判死刑的犯人,依據特定的狀況,於一定時期內暫緩處決) (2) 下垂 [hang]。 如:緩耳(緩弛下垂之耳) (3) 甦醒,復活 [recuperate;revive]。 如:緩氣;緩醒 (4) 怠慢 [neglect]。 如:緩怠(緩慢鬆懈;拖延怠忽);緩留(緩慢遲鈍) (5) 刑法等寬宏、寬恕 [forgive;pardon]。 如:緩決(對死刑犯人暫緩處決);緩獄(寬緩刑獄)
“緩”字康熙字典解释
【未集中】【糸】
緩·康熙筆画:15 ·部外筆画:9
〔古文〕????【廣韻】【正韻】胡管切【集韻】戸管切【韻會】合管切,????音浣。【說文】????,或省作緩。綽也。【玉篇】遲緩也。【廣韻】舒也。【釋名】緩,浣也,斷也。持之不急則動搖,浣斷自放縱也。【禮·樂記】其樂心感者,其聲嘽以緩。【疏】歡樂在心,故聲必隨而寬緩。【孟子】民事不可緩也。【疏】惟民事當急,而不可緩也。【前漢·朱博傳】齊部舒緩養名。【註】師古曰:其性遲緩,多自高大以養名聲。 又【集韻】火遠切,音咺。苦緩切,音款。義????同。
“緩”字汉语字典解释
慢而不急。如:「緩步」、「緩慢」。《韓非子·觀行》:「董安于之心緩,故佩弦以自急。」《文選·劉孝標·辯命論》:「短則不可緩之於寸陰,長則不可急之於箭漏。」 寬鬆。《文選·古詩十九首·行行重行行》:「相去日已遠,衣帶日已緩。」 放鬆。如:「先緩口氣再說吧!」 延遲。如:「緩期」、「緩兵之計」。《孟子·滕文公上》:「民事不可緩也。」《金史·卷八八·康括安禮傳》:「賞有功不可緩。」 姓。如三國時魏國有緩邵。
動
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