犯罪客体

拼音
fàn zuì kè tǐ
注音
ㄈㄢˋ ㄗㄨㄟˋ ㄎㄜˋ ㄊㄧˇ
“犯罪客体”基本解释

解释 受刑事法律保护而被犯罪行为侵害的社会关系。不同于犯罪对象。如贪污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,其犯罪对象则是贪污所得的公共财产。犯罪客体不同,罪名也就不同。如盗窃库房中的电线,其犯罪客体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,所以是盗窃罪;而盗窃正在用于通讯的电线,其犯罪客体则是公共安全方面的正常通讯活动,所以是破坏通讯设备罪。

“犯罪客体”造句

1.关于抢劫罪犯罪客体的内容,刑法理论认为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,而所有权说的观点在理论及实践上存在诸多问题。

2.犯罪客体的实质是就行为的法益侵害性进行判断。

3.但是,“数额犯罪”概念的缺陷也是显而易见的,这就是,所谓的“数额犯罪”,既不存在共同的犯罪客体,也不具备共同的构成要件。

4.犯罪客体界定为刑法保护的利益,即刑法法益,更为科学、合理。

5.犯罪客体为简单客体,不应包括对社会管理秩序的侵犯。

6.本部分主要是从犯罪客体方面、犯罪客观方面、犯罪主体方面以及犯罪主观方面等,对过失危险犯的犯罪构成进行了分析。

7.该罪在犯罪客体、客观方面、主体和主观方面都有自己的特征。

8.然而,该罪在罪名、犯罪客体和对象、犯罪主体、刑种和量刑、刑事管辖权等方面都存在一些立法缺陷。

9.犯罪客体是行政执法人员移交刑事案件的义务和刑事司法职权。

10.本文对挪用资金罪的犯罪客体、犯罪主体、刑罚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存在的若干问题进行研究,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和立法建议。

11.在犯罪构成上,本文从四个方面详细进行了论述:1、犯罪客体

12.我国传统刑法学理论中,犯罪客体理论一直沿用前苏联的社会关系说,这一理论日见其局限性。

13.犯罪客体属于判断而不是概念的范畴,其内容是“行为对法律关系的破坏性”即行为的违法性。

14.玩忽职守罪与滥用职权罪在犯罪客体和犯罪主观方面存在明显区别。

15.对集资诈骗罪的犯罪客体,主体和行为方式进行分析。

16.一方面是由于混淆了犯罪对象的定义与性质之间的区别,另一方面是由于部份犯罪中的犯罪客体在功能上与犯罪对象重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