兵役制度

拼音
bīng yì zhì dù
注音
ㄅㄧㄥ ㄧˋ ㄓˋ ㄉㄨˋ
“兵役制度”基本解释

国家关于公民参加武装组织或在武装组织之外承担军事任务,接受军事训练的制度。参见“义务兵役制”(201页)、“志愿兵役制”(326页)。

“兵役制度”造句

1.他将论述在兵役制度上与民主党候选人奥巴马的不同看法。

2.广义的兵役制度一般来说分为士兵服役制度和军官人事制度,本文将从这两方面入手,剖析明朝灭亡与军事制度缺陷之间的关系,目的是为了对科学建军提高参考。

3.全民兵役制度对于以色列这样的小国家来说或许可行,因为他们可能需要举全国之兵以图存救亡。

4.军队可以废除强制服兵役制度而采取自愿入伍的形式。

5.义务兵役制度破坏学习的连贯性.

6.近年来,意大利,西班牙,波兰首先废除了兵役制度

7.新军兵役制度的制定标志着近代兵役制度在我国的基本确立,新军官制则奠定了中国近代军官制度的基础。

8.兵役制度不完善,军需补给与人员补充能力薄弱。

9.兵役制度作为军事制度体系的核心之一,其创制与执行成功与否直接体现在战斗力上。

10.南苏丹是引入兵役制度上一个少见的例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