挟书令

拼音
jiā shū lìng
注音
ㄐㄧㄚ ㄕㄨ ㄌㄧㄥˋ

“挟书令”基本解释

解释

  • 即挟书律。
  • “挟书令”百科

    百度百科

    挟书令

  • 挟书令亦称“挟书律”。秦代禁止私人藏书议书的法令。秦始皇三十四年(前213),准行丞相李斯之议,非博士官所职,凡天下有藏《诗》、《书》及百家语者,均上交守尉焚毁,惟医药、卜筮、种树之书除外。令下三十日仍不烧者,处以髡发黥面、筑长城四年之苦役。有敢谈论《诗》、《书》者处死, 以古非今者灭族。因秦王朝迅速灭亡,此令未尽实施。汉惠帝四年(前 191), 明令废除。
  • “挟书令”分词解释

    基本字义● 挟(挾)xié ㄒㄧㄝˊ用胳膊夹着:~持。~山超海(喻不可能做到的事)。倚仗势力或抓住人的弱点强迫人服从:要(yāo )~。~

    详情

    ● 书 (書) shū ㄕㄨˉ 成本的著作:~籍。~刊。~稿。~香。~卷气(指在说话、作文、写字、?

    详情

    基本字义● 令líng ㄌㄧㄥˊ ◎ 〔~狐〕a.古地名,在今山西省临猗县一带;b.复姓。其它字义● 令lǐng ㄌㄧㄥˇ ◎ 量词,印刷用的原张平版纸五?

    详情